胖东来“红内裤案”办理详情披露:博主段某被判赔4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3-18 23:57  浏览量:3

2025年,胖东来与自媒体博主段某因“红内裤掉色、引起过敏”一事引发网络广泛关注。

2026年3月18日,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一则消息,法官首次披露胖东来“红内裤”案件详情。法院审理认为,

博主段某在没有核实本人皮炎症状是否系案涉商品所致的情况下,仍在网络平台发布,存在主观过错

,对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损害后果与段某发布视频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视频且30日内不得删除,此外,段某赔偿胖东来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同时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健康的营商环境既需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性监督。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赠送的购于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以下简称胖东来生活广场)的红色女士内裤,段某及朋友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内裤存在掉色问题及穿着后出现过敏等情况。

两日后,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主动联系段某,反馈该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陪同段某就医并支付了医药费。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旗下公司将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进行下架。

段某通过某平台账号发布视频,主要内容为案涉红色女士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并据此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视频一经发布即在网上迅速发酵,引发社会热议,播放量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量19.9万。截至案件审理时,段某已将案涉视频及相关视频删除。

在段某发布视频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将案涉品牌内裤送检,三家质检机构先后出具质检报告,均认定案涉品牌内裤致敏性染料、耐水色牢度符合标准。案涉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也显示,该品牌内裤耐水色牢度合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段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

截图自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新闻链接

2025年2月4日,自媒体博主段某发视频称,清洗从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内裤发现持续掉色,并在使用后有过敏反应,去医院就诊。

截图自@两个小段(小)抖音账号。

同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已组建专项调查小组针对事件详情进行严格的调查落实,并下架涉事品牌系列产品。同时对服装部、百货部、超市部的所有内裤、内衣产品全部进行全面复查,从采购厂家资质、制作面料、加工工艺、检验检测等全方位进行梳理和把控,并安排品控部门访厂调查。

2025年2月6日,胖东来再次发文,承认在管理中存在问题并向顾客致歉,同时表示会在调查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进行公示。

2025年2月14日,胖东来发布长达53页的《关于“红色内裤掉色、过敏以及部门处理过程”的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件起因、经过、处理方案、整改方案以及商品检测方案等。《调查报告》称综合三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可以认定,胖东来服装部销售的中山市民伟制衣有限公司旗下“富妮来品牌”女士基础舒适内裤为合格商品。不过依据《胖东来客诉处理标准》,胖东来给予顾客发放500元投诉奖,跟踪顾客健康恢复状况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2025年3月14日,“两个小段”发布声明,表示关于其是“职业打假人”“多次恶意投诉”“偷盗胖东来购物车”等言论纯属编造,并晒出立案告知书,已就被诽谤一事报案。“关于通过不当手段获取本人个人信息,上门恶意辱骂,恐吓等行为已严重威胁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影响正常生活,若再有发生将依法追责。”

“两个小段”还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运营团队,相关事件虽是基于事实情况进行表述,但由于自己的表达情绪化,引起负面影响,占用公共资源,对此真诚道歉,以后会更加谨言慎行。

2025年4月5日晚间,“胖东来商贸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其中,胖东来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对“红内裤”事件博主段某提起诉讼。

公示内容显示,段某在抖音上发表视频称在胖东来购买的红内裤掉色,品质有问题,造成其过敏、接触性皮炎。段某作为自媒体从业者,拥有大量粉丝,其言论引发大量关注,造成了诸多客诉问题、信任问题以及对胖东来和产品品牌的负面评价,上升为社会热点事件。胖东来以名誉权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胖东来与“红内裤”事件博主名誉纠纷案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30日内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400000元。

据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

2025年5月30日,媒体从一名旁听该案庭审的代表处了解到,在法院宣判前,段某曾当庭向胖东来道歉,“她说自己长期以来都是胖东来的忠实客户,对胖东来这家企业非常认可。自己当时只是情绪化,无意损毁胖东来(的名誉),大概就是这意思”。

此外,该代表回忆道,庭审中,法院曾对是否愿意调解一事征求原被告意见,被胖东来方拒绝。“在宣判后,法院询问双方是否上诉时,胖东来方说暂不上诉后,又追加了几句,大概意思是说他们不同意调解,并不是针对被告人本人,而是要通过这个事情表达对这种网络侵权行为反对的态度。”

“我对胖东来方这番话的总结就是,对这种网络侵权有一个明确的表态,让大家能看到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上述代表称。

据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该案宣判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和段某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

■综合自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大河报、中国城市报此前报道

■编辑:越玥、张阿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