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网吧内,女子闯入包间脱裤子后用手摸小伙子,女子担什么责

发布时间:2026-02-26 16:33  浏览量:1

湖南岳阳,一小伙和朋友在网吧包间上网,突然一女子闯入,二话不说就脱裤子,还上手摸小伙、试图脱小伙衣服,把小伙吓得大喊救命,可女子还不罢休。网吧工作人员起初以为是情侣闹矛盾,后来发现不对劲,和小伙朋友一起才把女子制止。网友:男孩子出门要保护好自己,还猜测女子不是喝多了就是精神有问题。这女子的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网吧又该担什么责呢?

网吧包间不大,就两张机子。

小伙和朋友对着屏幕,手指飞快敲着键盘,耳机里全是游戏音效。压根没注意到,包间的门没关严,留了一道缝。

没征兆的,门被猛地推开。一阵风灌进来,夹杂着淡淡的酒气。小伙余光瞥见一个身影,抬头的瞬间,整个人都僵住了。

是个陌生女子,看着二十多岁。

不说话,眼神有些涣散,径直走到小伙身边。抬手就开始解自己的裤子,动作很利落,没几秒就把裤子脱到了膝盖。

小伙懵了,大脑一片空白。旁边的朋友也停了游戏,嘴巴张着,半天说不出话。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震惊。

女子没管他们的反应,顺势坐到小伙旁边的椅子上,身体往小伙身上靠。

冰凉的手直接碰到了小伙的胳膊,然后慢慢往胸口摸去。

小伙猛地回过神,浑身一哆嗦,赶紧往旁边躲。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音,他慌得手都抖了,嘴里不停喊着救命。

救命声很大,盖过了耳机里的音效。可女子像没听见,依旧往前凑,另一只手伸到小伙的衣领处,使劲扯着,想把他的衣服脱下来。

小伙吓得往墙角缩,后背抵着冰冷的墙壁,他想推开女子,又怕碰到对方,只能一个劲躲闪,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朋友也反应过来了,赶紧起身拉女子。可女子力气不小,挣扎着还要往小伙那边扑,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听不真切。

网吧的网管刚好巡场,听到包间里的动静,快步走了过来。推开门一看,这场景让他也愣了一下。

网管见多了情侣闹矛盾,一开始以为这两人也是。想着劝两句就完事,还笑着说,小情侣有话好好说,别在公共场合闹。

可他越看越不对劲。小伙脸色惨白,眼神里全是恐惧,根本不是闹脾气的样子。女子则依旧不依不饶,挣扎着要扑向小伙,神情很不正常。

网管赶紧收起笑容,上前帮忙。和小伙的朋友一起,一左一右架住女子,使劲把她往包间外拉。女子挣扎得很厉害,嘴里还发出嘶吼声。

好不容易才把女子控制住,拉到网吧大厅。网管赶紧报了警,担心女子是精神出了问题,或者喝多了伤到人。

小伙坐在大厅的椅子上,半天缓不过来。双手还在发抖,胸口一阵阵发闷,刚才的恐惧劲,好久都散不去。

朋友坐在他身边,不停安慰他。网吧里的其他顾客,也都围过来看热闹,拿出手机拍照录像,议论纷纷。

有人说,这女的肯定是喝多了,喝断片了才做出这种荒唐事。也有人说,看着不像喝多,倒像是精神不太正常,不然不可能做出这种出格的举动。

小伙没心思听别人议论,脑子里全是刚才的画面。他就是来网吧和朋友放松一下,怎么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

民警简单询问了情况,又查看了网吧的监控。随后,医护人员也来了,对女子进行了简单的检查,然后把她带走做进一步检测。

小伙和朋友,还有网管,都跟着警察回了派出所,做了详细的笔录。

这事很快就传到了网上,一下子就引发了热议。

最火的一句话,就是男孩子出门也要保护好自己。

以前总说女孩子要注意安全,可现在看来,男孩子遇到这种事,同样无助,同样害怕。

有人吐槽,女子太过分了,不管是喝多了还是精神有问题,都不能随意侵犯别人。

也有人疑问,网吧是不是也有责任,为什么没看好来往人员,让这种事发生。

这女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违法?要是她真的喝多了,或者精神有问题,是不是就不用担责任了?网吧没及时制止,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也就是强制猥亵罪。这条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就构成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女子是女的,小伙是男的,也算强制猥亵吗?

法律里说的他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不管性别,只要违背对方意愿,强制进行猥亵行为,就触犯了这条法律。

女子闯入包间,脱裤子、摸小伙、试图脱小伙衣服,这些行为,明显违背了小伙的意愿。

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就算她真的喝多了,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醉酒的人犯罪,照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要是检测出女子真的有精神疾病,那就另说了。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要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但这里有个关键,必须经过法定鉴定,确认她案发时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才算不负刑事责任。

不是说自己说有精神病,或者别人猜测有精神病,就可以免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吧属于公共场所,网管一开始误以为是情侣闹矛盾,没有及时制止,耽误了时间,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小伙可以要求网吧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等。

不过也要说一句,网吧工作人员一开始没看清情况,也算情有可原,但后续及时制止、报警,已经尽到了部分义务,所以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不是全部责任。

女子不管是醉酒还是精神异常,都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网吧也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保护顾客的人身安全。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女子的精神状态和是否醉酒,还需要专业机构的鉴定,最终的处理结果,还要等后续的跟进报道信息。

男孩子出门在外,真的也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呼救、报警,不要慌张。

大家觉得,要是女子真的有精神疾病,该不该免除刑事责任?网吧的责任到底有多大?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应对?一起来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