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花裙与工装裤

发布时间:2025-12-19 03:28  浏览量:1

林晚第一次带陈默回陆河老家时,母亲阿秀的眉头,从陈默跨进院门的那一刻起,就没舒展过。

那日的林晚,穿了条白底碎蓝花的连衣裙,是她特意从广州天河城买的。料子轻薄,风一吹,裙摆就跟着飘,衬得她本就白皙的皮肤,在老家的日光下,白得晃眼。她站在院门口,笑着朝屋里喊:“妈,我们回来啦。”

紧随其后的陈默,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他穿了条洗得发白的藏青色工装裤,裤脚卷了两圈,露出脚踝上沾着的泥点——来时路上,车子陷进了村口的泥坑,他撸起袖子推了半天车。上身是件灰色的劳保服,领口磨得起了毛,袖口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机油渍,那是他早上修完最后一辆车,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赶来了。

阿秀从屋里迎出来,目光在陈默身上扫了一圈,嘴角的笑就淡了几分。她转身进了厨房,端出一碟红桃粿,放在八仙桌上,语气淡淡的:“坐吧,路上累了。”

林晚拉着陈默坐下,给他递了一块红桃粿,笑着说:“我妈做的,可好吃了,你尝尝。”陈默接过来,憨厚地笑了笑:“谢谢阿姨。”他咬了一口,眉眼弯起来:“好吃,比城里的糕点还香。”

阿秀没接话,转身去了灶台边,噼里啪啦地炒菜。林晚跟过去,拉了拉母亲的衣角,小声说:“妈,你别这样,陈默人很好的。”阿秀剁着排骨,力道重得很,咚咚作响:“好什么好?你看看他那样子,穿得跟个农民工似的。你一个大学生,在广州的幼儿园当老师,长得又不差,怎么就找了这么个糙汉子?”

林晚叹了口气:“妈,看人不能只看外表啊。”

“不看外表看什么?”阿秀把菜刀往砧板上一剁,转过身来,“你前对象张浩,哪样不比他强?长得斯斯文文的,穿西装打领带,在写字楼里上班,一个月挣的钱顶他好几个月。当初要不是你倔,非要分手,现在怕是孩子都有了。”

提到张浩,林晚的眉头皱了皱。那段过去,像一根扎在心里的刺,拔了,还留着个浅浅的疤。

张浩是林晚的大学同学,长得一表人才,是不少女生眼里的“男神”。他追林晚的时候,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每天一束玫瑰花,准时送到幼儿园门口;周末带她去高档餐厅吃饭,送她名牌包包和口红;节日里,朋友圈发满了两人的合照,配文全是“我的小公主”。

那时候,阿秀也很满意张浩,逢人就夸自己女儿找了个好对象。林晚也一度以为,自己找到了能托付终身的人。

可日子久了,林晚就觉得不对劲了。

张浩喜欢精致,喜欢一切光鲜亮丽的东西。他嫌弃林晚的碎花裙太土气,说那是“村姑穿的”,逼着她穿高跟鞋、化浓妆,说这样才配得上他。林晚喜欢养花,阳台上摆了好几盆多肉和月季,张浩却嫌花粉会弄脏地板,趁她出差,偷偷把花全扔了。

林晚是幼儿园老师,每天要哄一群孩子,下班回家累得只想瘫在沙发上。张浩却不体谅,他要求林晚每天回家必须先做饭,饭后要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连沙发垫的褶皱都要抚平。有一次,林晚加班到十点才回家,累得倒头就睡。张浩回来看到没做饭,也没打扫卫生,当场就发了火,指着林晚的鼻子骂:“你怎么这么不懂事?我在外面辛辛苦苦挣钱,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娶你有什么用?”

林晚看着他那张英俊的脸,突然觉得陌生又厌恶。她第一次发现,原来皮囊再好看,也遮不住骨子里的自私和冷漠。

分手那天,是个下雨天。张浩站在雨里,质问林晚:“我条件这么好,长得帅,家境也好,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林晚撑着伞,看着他精心打理的发型被雨水打湿,贴在额头上,突然就笑了。她轻声说:“张浩,你很好,只是我们不合适。”

“哪里不合适?”张浩追问。

“灵魂不合拍。”林晚说,“你喜欢的是那个穿着高跟鞋、化着浓妆,能陪你出入高档场合的林晚。可我喜欢的,是穿着碎花裙,能蹲在阳台侍弄花草,累了就瘫在沙发上看老电影的自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也融不进你的圈子。”

说完,林晚转身就走,没再回头。

和陈默的相识,是在一个很偶然的下午。

那天林晚的车坏在了半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急得团团转,掏出手机叫拖车,却被告知要等两个小时。就在她手足无措的时候,一辆印着“小陈汽修”的皮卡车停在了她身边。

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黝黑的脸,眉眼很干净,带着点憨厚的笑:“姑娘,车坏了?”

是陈默。他刚给附近的农户修完拖拉机,路过这里。

林晚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点头。陈默下车,打开引擎盖看了看,很快就找到了问题所在。他从后备箱里拿出工具,蹲在地上忙活起来。阳光晒在他的背上,汗水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淌,浸湿了后背的衣服。

林晚递给他一瓶水,他接过,说了声谢谢,仰头喝了大半瓶。他的动作很利落,不到半个小时,就把车修好了。林晚要给他钱,他却摆摆手:“不用不用,举手之劳。”

林晚过意不去,非要请他吃饭。陈默推辞不过,只好答应。他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大排档,林晚点了几个菜,陈默却只点了一碗白粥。他说:“我胃不好,吃不了太油腻的。”

那天下午,他们聊了很多。林晚知道了陈默是隔壁镇的,初中毕业后就去学了汽修,后来自己开了家小汽修店,守着一方小天地,日子过得平淡却踏实。陈默也知道了林晚是幼儿园老师,喜欢养花,喜欢看老电影。

他们聊得很投机,仿佛认识了很久的朋友。

后来,陈默就经常来找林晚。有时候是送一串自己家种的葡萄,有时候是帮她修修家里的水管。林晚也会做些点心,带给陈默和他的汽修店员工吃。

林晚发现,陈默虽然糙,却有着难得的细腻和体贴。

她下班回家累得不想说话,陈默从不抱怨,只是默默做好晚饭,把她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她有轻微的失眠,陈默就去请教老中医,学着煲安神汤,每晚睡前端到她床头。她喜欢养花,陈默便在她的阳台搭了个花架,跑遍了广州的花鸟市场,找她喜欢的品种,手指被玫瑰刺扎得红肿也不在意。

有一次,林晚班里的一个孩子突发高烧,她陪着孩子去医院,忙到半夜才回家。推开门,就看到陈默坐在沙发上,手里握着手机,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他看到她回来,连忙站起来,声音里带着焦急:“你没事吧?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给你发信息你也没回,我都快急死了。”

林晚的心里,瞬间涌上一股暖流。她走过去,抱住陈默,轻声说:“我没事,让你担心了。”

陈默回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声音温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和陈默在一起的日子,林晚觉得很舒服。她可以穿着宽松的卫衣,和他窝在沙发上看老电影;她可以蹲在阳台侍弄花草,听他在厨房哼着跑调的歌;她甚至可以素颜朝天,和他一起去夜市吃烤串,油渍溅到衣服上也毫不在意。

她不用刻意讨好,不用伪装自己,只需要做最真实的自己就好。

饭桌上,阿秀的话越来越直白。她问陈默:“你一个月挣多少钱?在广州买房了吗?以后打算怎么安顿下来?”

陈默放下筷子,坐直了身子,认真地回答:“阿姨,我现在开的汽修店,生意还不错,每个月除去成本,能挣个七八千。买房的话,我正在攒首付,虽然不多,但我会努力的。我想在广州买个小房子,和林晚一起,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阿秀撇撇嘴:“七八千?在广州,够干什么的?买个厕所都不够。”

林晚忍不住开口:“妈,钱可以慢慢挣,日子是过出来的。我和陈默在一起,很开心。”

“开心能当饭吃吗?”阿秀瞪了她一眼,“你就是太年轻,太天真。等你以后跟着他吃苦受累,有你后悔的时候。”

陈默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给林晚夹了一块排骨。

那天的晚饭,吃得很沉闷。饭后,陈默主动帮阿秀洗碗,收拾厨房。他干活很麻利,碗碟洗得干干净净,灶台擦得一尘不染。阿秀站在门口看着,眉头微微松动了些。

晚上,林晚和陈默睡在厢房里。乡下的夜晚很安静,只有虫鸣和蛙叫。陈默握着林晚的手,轻声说:“别担心,我会努力的,让你妈放心把你交给我。”

林晚靠在他的肩膀上,点了点头:“我相信你。”

接下来的几天,陈默每天都早早起床,帮阿秀挑水、浇菜、喂鸡。他力气大,干活又快,把家里的重活都包了。阿秀看在眼里,嘴上不说,心里却渐渐有了改观。

有一天,阿秀去镇上赶集,回来的时候,不小心崴了脚。陈默知道了,二话不说,背起阿秀就往镇上的卫生院跑。乡下的路不好走,坑坑洼洼的,陈默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阿秀趴在他的背上,看着他宽厚的肩膀,突然就想起了林晚的父亲。

林晚的父亲,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勤勤恳恳,对她母亲百般体贴。年轻的时候,家里穷,他就没日没夜地干活,供林晚读书。后来,他得了重病,临走前,拉着阿秀的手说:“照顾好女儿,找个踏实的人,好好过日子。”

那一瞬间,阿秀的眼睛湿润了。她突然明白,女儿要的,不是光鲜亮丽的皮囊,而是一个能疼她、护她,和她合拍的人。

从卫生院回来后,阿秀对陈默的态度,彻底变了。她主动给陈默夹菜,笑着说:“小陈啊,多吃点,看你这几天都瘦了。”

陈默受宠若惊,连忙说:“谢谢阿姨。”

林晚看着这一幕,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离开老家的那天,阿秀把林晚叫到一边,塞给她一个红包,轻声说:“这孩子,虽然糙了点,但心眼好,对你是真上心。妈以前是老糊涂了,只看外表,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以后你们好好过日子,妈放心。”

林晚接过红包,眼眶红了:“妈,谢谢你。”

阿秀拍了拍她的手:“傻孩子,谢什么。只要你幸福,妈就高兴。”

车子驶出村口的时候,林晚回头看了一眼,阿秀站在院门口,朝他们挥手。阳光洒在她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陈默握着林晚的手,笑着说:“你妈真好。”

林晚靠在他的肩膀上,笑着点头:“嗯,她很好。”

回到广州后,日子依旧平淡却温馨。陈默的汽修店生意越来越好,他攒的首付也越来越多。林晚的阳台,花也越开越旺,姹紫嫣红的,像一片小小的花海。

一年后,他们在广州买了一套小房子,不大,却温馨。

婚礼那天,林晚没穿奢华的婚纱,只穿了一条她最喜欢的白底碎蓝花连衣裙。陈默也没穿西装,只是把那条工装裤洗得干干净净,熨得笔直,上身穿了件白色的衬衫。

司仪站在台上,笑着问陈默:“陈默先生,你愿意娶林晚女士为妻吗?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都爱她、护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陈默看着林晚,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声音洪亮而坚定:“我愿意。”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可能给不了她最光鲜的生活,也没有英俊的皮囊,但我能给她一辈子的陪伴,懂她的喜怒哀乐,陪她看遍世间风景。我能保证,我们会是最合拍的一对,把日子过成诗。”

台下掌声雷动。林晚看着陈默黝黑的脸庞,看着他眼里的真诚,眼眶湿润了。她伸出手,握住陈默的手,轻声说:“我也愿意。”

婚后的日子,和林晚想象的一样,平淡却幸福。

他们会在清晨一起醒来,陈默做早餐,林晚侍弄花草。他们会在傍晚牵手散步,沿着江边,看夕阳西下。他们会在周末窝在家里,看老电影,吃爆米花。

陈默依旧每天穿着工装裤去上班,林晚依旧喜欢穿碎花裙。有人说他们不般配,林晚却只是笑笑。

她知道,皮囊终究是浮云,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老去。唯有合拍的灵魂,才能抵得过柴米油盐的琐碎,抵得过岁月的漫长。

就像那碎花裙和工装裤,看似格格不入,却能在时光的长河里,舞出最动人的舞步。

日子一天天过,阳台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林晚和陈默的感情,也像那些花一样,愈发浓烈,愈发芬芳。

在一个春日的午后,林晚靠在陈默的肩膀上,看着阳台上的月季花,轻声说:“陈默,你说,我们会这样一直幸福下去吗?”

陈默握住她的手,眉眼弯弯:“会的。只要我们的心在一起,就会一直幸福下去。”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