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网购68.8元加绒卫裤,退回一件穿过的单裤,商家打电话给顾

发布时间:2025-11-24 21:06  浏览量:10

网上购物图的就是方便,商家守规矩发货,买家不满意就合理退货,这本是互利的事。可偏偏有人钻规则的空子,用小伎俩占便宜,68.8元的加绒卫裤都要耍心眼,实在让人不齿。

前几天刷到个商家吐槽,说自己遇到了离谱的退货。他开的是个小网店,主营平价服饰,68.8元一条的加绒卫裤是爆款,主打性价比,冬天卖得挺好。有个女顾客下单后,没几天就申请了退货,理由是“不合适”。按平台规则,商家很快通过了申请,等着收到货就退款。

可包裹拆开的那一刻,商家懵了。寄出去的明明是全新带吊牌的加绒卫裤,回来的却是一条薄薄的单裤,面料、款式完全不一样。更明显的是,这条单裤领口发黄,裤脚有磨损,膝盖处还有明显的折痕,一看就是穿了很久的旧裤子。商家拿着两条裤子对比,越看越气,自己卖的加绒款有明显的厚度和绒毛内衬,退回的单裤摸起来光秃秃的,重量都差了一大截,怎么可能是发错货或者不小心弄混?

商家第一反应是联系顾客问问情况,说不定是快递出了问题,或者顾客误寄了。可拨通顾客电话后,响了两声就被挂断,再打过去,发现已经被拉黑了。微信、平台私信也发了消息,对方一概不回,完全是“冷处理”的态度。

这一下商家确定了,对方就是故意调包。他算了笔账,一条加绒卫裤的成本价加上运费,差不多要50块,顾客花68.8元买回去,把旧单裤寄回来,相当于白嫖了一条新的加绒卫裤,还让商家承担了来回运费。虽然钱不多,但这种明晃晃的占便宜行为,让商家又气又无奈。

他把这事发到网上,很快就有了上千条评论,不少商家都在底下吐槽同款经历。有个卖鞋子的商家说,自己遇到过顾客买正品鞋,退回的是同款瑕疵鞋,鞋底都磨平了,鞋码还对不上;还有卖外套的商家说,有人穿了半个月,衣服上沾了污渍,还剪掉吊牌申请退货,平台居然判顾客胜诉。

其实这种恶意退货调包的事,现在越来越常见。有人觉得几十块钱的东西,商家不会较真,就算发现了,维权也麻烦,所以有恃无恐。可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根本不是“小便宜”,而是涉嫌欺诈。就像之前上海那个00后女子,因为服饰退货欺诈被立案,还有那个疯狂调包200多次运动鞋的段某,最后被以诈骗罪批准逮捕,都付出了法律代价。

可能有人觉得,68.8元数额小,够不上犯罪,但累计起来就不一样了。律师都说了,要是多次实施这种调包行为,累计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或者诈骗罪,最高能判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现在平台也有了风控规则,会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的退货频率、历史记录,标记“可疑账户”,限制他们的无理由退货权限,甚至会把账号纳入跨平台黑名单。

对小商家来说,这种恶意退货的损失真的不小。他们不像大商家那样有雄厚的资金,一笔几十块的损失,可能要卖好几件商品才能补回来。为了防范风险,很多小商家只能自己花钱买退货险,收到退货时全程拍监控,还要仔细检查每一件商品,无形中增加了很多成本。

有人说,无理由退货规则是保护消费者的,可现在却成了部分人的“作恶工具”。其实规则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让大家购物更放心,可总有少数人钻漏洞,破坏市场秩序。就像山东那个宝妈,穿貂皮大衣拍照后水洗退货,最后被商家起诉,不仅要赔钱,还丢了名声,完全得不偿失。

作为消费者,谁都有退货的需求,但退货的前提是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更不能故意调包、损坏。你觉得不合适可以退,但不能把穿过的旧东西寄回去,让商家蒙受损失。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开网店,遇到这种情况,心里能舒服吗?

平台在这件事里也得负起责任。现在很多时候,商家举证难,就算拿出监控视频和商品对比图,平台也可能因为“保护消费者”而判商家败诉。其实现在技术已经很成熟了,AI能检测商品的穿戴痕迹,还能通过编码追踪商品,平台应该多利用这些技术,让恶意退货的人无处遁形,而不是让老实商家吃亏。

那个拉黑商家的女顾客,可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但她不知道,自己的账号已经留下了不良记录,以后再购物,可能会被限制退货权限,甚至影响信用评级。而且这种行为一旦被平台核实,不仅要退回商品,还可能被罚款,真没必要为了几十块钱,把自己的信用和人品都搭进去。

商家最后也没过多追究,只是把旧单裤寄了回去,并且拒绝了退款。他说,不是在乎这几十块钱,就是不想让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得逞。他也提醒其他商家,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好监控、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可以向平台投诉,甚至报警,不能让恶意买家逍遥法外。

网上购物的便利,是建立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消费者有维权的权利,但不能滥用;商家要诚信经营,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那些喜欢钻漏洞的人能明白,便宜没那么好占,诚信才是最值钱的东西。也希望平台能完善规则,让恶意退货调包的人付出代价,让买卖双方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里交易。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恶意退货的情况?要是你是商家,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头条激励者计划#